2006年5月店長開了這個版,嘗試書寫心得、談談自己和朋友,還有自己最愛的聽音樂心得。書寫,剛開始是一種逼自己和自己對話的功課,需要十分的勇氣,才能把藏在理性裡的感動擠出來。

嘗試的勇氣,是認識布魯托吧! 他在部落格裡寫到的遊記、反省,是那麼生動、實在及貼切,讓人一整周都沉浸在其中,細細咀嚼文字中散發出的誠懇。

對呀!我是如何對自己不夠誠懇。躲避了自己好幾年,臣服在極無聊的填鴨式教育,和著大部份無知的A段班學生載浮載沉,選擇大學科系、出路,只為換到家人滿足的眼神和讚美。認識布魯托後,終於認識這樣對家人表達愛的方法,極為不健康,淒涼的畫面,像是李安飲食男女中敘說的情節。我體會到人生的熱情,應該是要用對自己也好的方式,和家人分享喜樂,讓家人了解自己,才是真正有意義的事情。過去實在太傻,太在乎別人而輕忽自己了。

來到美國讀了幾個月的教科書,漸漸厭煩這樣子的閱讀,看東西也學會了【亂跳和亂看、稀哩呼囉】。為自己人生奮鬥的誠意,頓時少了許多,也許是生活上的火花變少了,越來越像是在專研進修級英文課。

在當心情不上不下,日子過得沒啥動力之餘,湊巧地遇到了另外一個充滿文學熱情的湯瑪斯。湯瑪斯有玩弄英語字彙的能力,他懂得自娛也懂得討人開心。他的技巧來自於大量的閱讀。自認大學以來,十幾年累積下來,讀過的書擺出來也有個小圖館那麼多,但是,我的圖書館多半是強播性的閱讀,相較之下,湯瑪斯藏書則是他的喜樂。一比馬上就遜掉了。難免為憐憫自己!為何同樣當讀書人,時間消去換來的意義,怎麼會差這麼多(不過,不可否認的,十年來的投入,確實是學到一項好的賺錢的技術,也許是無法真正100%樂在工作,所以常常忘記)。我學會了職業的技術,但漸漸地失去我的人生。

最近這幾年,一直很害怕,日子會這樣渾渾噩噩的耗去,未來蒼白的頭髮,能換到的可能只是養老金(甚至連醫藥費都不夠付)。

熱情的湯瑪斯,店長發誓要好好跟你學習。要學到你啃書的執著,還有磨亮自己興趣的魄力。




那接下來呢? 店長要來學學村上春樹,從事翻譯寫作。翻譯音樂性極高的舞台劇劇本,邊玩邊長進,也許是下一步的一種選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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